大毅:大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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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公司業經102年0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4,844,30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本項增資案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7月0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5901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大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10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3.F401010國際貿易業
4.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5.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目前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2,458,892,690元整,分為245,889,269股,均為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蘆竹鄉南山路2段470巷26號1樓。
五、公告方法: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網址:http://newmops.tse.com.tw。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一) 以股東紅利新台幣48,443,050元,發行新股4,844,30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股東紅利部分,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20股。
(二)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四○條規定,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其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無償轉入職工福利委員會。
(三)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四)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一律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八、本公司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計242,215,269股。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507,335,740元整,分為250,733,57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概要:考量未來業務發展需要,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一律採用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此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配發給股東,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且不再發行現券,新股將採用劃撥配發之方式處理。
參、除前述盈餘轉增資外,本次另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36,332,294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15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肆、本公司董事會謹訂於102年8月14日為除權除息基準日,以該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配發之,依法自102年08月10日至102年08月14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股票過戶手續之股東,務請於102年08月09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駕臨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地下一樓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電話:(02)2747-8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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