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5/04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鉅邁(蘇州)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經董事會決議盈餘分派人民幣8,000,000元,扣除中國大陸境內收取之相關稅費,餘額全數匯回最終母公司台灣鉅邁股份有限公司。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