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中國擎天軟件科技及其全體董事會成員的公開信
鉅亨網新聞中心
香港, 2013年7月10日 - (亞太商訊) - 南華集團有限公司(「南華集團」;股份代號:265)分別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八日在香港經濟日報及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在信報及文匯報刊登聲明,指出中國擎天軟件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擎天軟件科技」;股份代號:1297) 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刊發的招股書及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九日發佈之公告內的陳述有不盡或與就本公司所知的相關事實有不一致之處。中國擎天軟件科技尚未正確地針對南華集團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八日及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指出的所有問題根據事實之全部作出澄清及向市場投資者作全面交待或作全面解釋。
南華集團相信選擇性或不完全的披露可能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中國擎天軟件科技及其全體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辛穎梅女士及余義發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江春杰先生、郭德明先生及宗平先生,有責任向公眾投資人士作全面及清楚的交待。
南華集團會繼續跟進中國擎天軟件科技的回應,如發現該等回應內有任何遺漏或可能誤導陳述,南華集團必定責無旁貸,向監管機構及投資者作進一步補充。懇請中國擎天軟件科技尊重監管機構及公眾投資人士,作出如實及全面的披露。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南華集團有限公司
謹啟
二零一三年七月十日
關於南華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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