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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2/05/0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精華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關係人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7483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51526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908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10606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償還即將到期的關係人外債借款)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4790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56154
5.計息方式:
依6個月期SIBOR美金利率加1.5%(再除以0.844)浮算計算
6.還款之:
(1)條件:
於授信期限屆滿日一次清償或提前清償
(2)日期:
103/05/0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6968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2.68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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