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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大拉鍊:代子公司宏圓公告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新台幣一仟萬元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0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宏大拉鍊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宏大拉鍊股份有限公司為持有本公司100%股份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079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2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資金貸與宏大拉鍊股份有限公司,用以償還銀行借款。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該公司為持有本公司100%股份之母公司,故無徵提擔保品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88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0873

5.計息方式:

借款利率以固定利率年息2.38%計算

6.還款之:

(1)條件:

借款到期本金一次付清,利息每月支付一次。

(2)日期:

103年7月9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89531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2.69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於102年7月09日 董事會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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