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祺電通:澄清媒體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3 12:21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09/03工商時報B6版
2.報導日期:104/09/03
3.報導內容:
「下半年受惠中國新標案,有明顯優於上半年成長性。」
「法人也看好其獲利擁有更大的成長空間,今年不難賺半個股本。」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未對外發布財務業務預測,媒體所刊載之預測數字係善意推估,本公司特此
澄清。
有關本公司之財務與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本公司一切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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