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台日簽署漁業協議 江宜樺:30日內雙方須完成相關法律措施

鉅亨網記者尹慧中 台北 2013-04-25 18:45


為落實臺日漁業協議的簽署,行政院會今(25)日通過「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簽署「臺日漁業協議」是一項重大突破,依該協議規定,簽署後30日內雙方須完成相關法律措施。

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簽署「臺日漁業協議」是一項重大突破,依該協議規定,簽署後30日內雙方須完成相關法律措施。請農委會積極與朝野黨團協調溝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該案修正要點為:中華民國與鄰近國家或地區就重疊專屬經濟海域簽訂漁業協定(議),該國家或地區之漁船及漁業從業人員在協定(議)海域內作業,依該協定(議)規定辦理。前項協定(議)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