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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捍衛用戶隱私!政府要求個資 Google:請拿搜索令來

鉅亨網鄭杰 綜合報導 2013-01-29 14:25


如果政府想要窺視你電子郵件內的秘密,其實出乎意料的簡單,多數的狀況甚至不需要獲得法官的同意。而 Google 認為這是一大問題。

根據 Google 表示,去年下半年他們就收到 2.1389 萬份請求調出 3.3634 萬用戶的資訊,三年內足足成長 70%,這當中 Google 大約給出 2/3 的個資。


《紐約時報》報導,這些要求絕大多數來自美國政府,過去六個月美國政府發出 8438 份個資申請要求,而 Google 至少給出 88% 的個資,這當中有些可能就是要求獲得 Paula Broadwell Gmail 帳戶的權限,也是因此美國前中情局局長 David H. Petraeus 的婚外情事件才揭穿。

為彰顯周一的「數據隱私日」(Data Privacy Day),Google 嘗試爭取更多的支持對抗政府廣泛取得個人線上資訊。

「我們想要確保我們認真地擔負起責任,保護我們用戶的個資安全,確保過程透明。」Google 的法務長 David Drummond 罕見接受訪問表示,他們希望讓用戶知道他們不是出賣他們的個資,而是要確保全球政府遵守標準,以合理方式要求取得個資,取得平衡。

問題的核心就在於法律對於你桌面上的一張紙所提供的保障還要高於你電子郵件中的資訊。美國的「電子通訊隱私法」頒布於 1986 年,早在電子郵件、雲端儲存、社交網路發達應用之前。美國國會考慮今年展開修法。

「人們可能以為他們所有的通訊,無論是實體書信,或是電話、電子郵件皆受第四修訂法案保護,警察必須要向法官申請許可,但其實不然。」電子前哨基金會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的 Trevor Timm 表示。舉例而言,法律規定,警方並不需要搜索令就可以讀取發出 180 天以上的訊息。

在美國,要求取得 Google 用戶資訊的請求 68% 都是透過不需法官許可的傳票。Google 表示,他們一直以來極力對抗這種傳票廣泛使用的情況,就算法律認為傳票已經足夠,但他們仍要求需要有搜索令才能取得用戶包括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郵件資訊等等個資。

Google 周一的公告表示,他們要求要有搜索令才能分享 Gmail、私人 Youtube 影片、Google Voice 語音資訊、Blogger 的隱私文章等資訊。

雖然 Google 過去在處理個資方面無法獲得用戶信任,但這次他們公開出面對抗政府,保護用戶隱私。「Google 是先驅。」Timm 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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