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泰德於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投票結果
鉅亨網新聞中心
茲提述同方泰德國際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四月五日的通函(「該通函」)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四月五日的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通告。除本公布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布所用詞匯與該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欣然宣布,在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的決議案已獲股東以按股數投票表決方式正式通過。本公司的核數師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於股東特別大會擔任點票之監票員。
有關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所提呈決議案按股數投票表決的詳情如下:
普通決議案 投票數目(%)
贊成 反對
動議批準、確認及追認該等協議(定義見該通函)
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 352,676,320(100%) 0(0%)
按股數投票表決結果乃由執業會計師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監票,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限於按本公司要求進行若干程式,以根據本公司收回並向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的投票表格,確定本公司編制的投票表決結果摘要。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就此執行的工作並不構成按照香港核數準則、香港審閱應聘服務準則或香港審驗應聘服務準則進行的審驗應聘工作,亦不包括就法律詮釋或投票權利事宜作出任何保證或提供意見。
截至股東特別大會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股份」)總數為521,520,000 股,即賦予其持有人權利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贊成或反對獲提呈決議案之股份總數。任何股東並無獲限制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僅可投票反對獲提呈之決議案。根據上市規則第13.40條所載,概無股份賦予持有人權利出席大會但須於會上放棄投贊成票,亦無任何股份持有人須根據上市規則放棄投票。
由於超過半數的票數贊成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的決議案,故決議案已於股東特別大會上獲正式通過為本公司的普通決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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