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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濫用救護車 北市已開12收費單 各收1800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4-23 13:19

濫用一一九救護車,全台許多縣市,都已經陸續開始收費,而第一個收費的縣市--台北市,從去年上路以來,目前已經開出十二張收費單,各收費一千八百元,台北市消防局表示,這些民眾,大多是叫救護車到醫院複診、看報告,並不是急診就醫,審核小組認定濫用,而台北市率先針對濫用救護車,訂出收費制度後,救護車遭濫用的次數減少兩成以上。(林麗玉報導)

過去台北市常有民眾,如果要到醫院就醫,就濫叫救護車,導致許多急需救護資源的緊急病患,因為等不到救護車,延誤送醫,為了避免一一九救護車遭濫用,台北市衛生局與消防局,從去年十二月八號開始,依照「緊急醫療救護法」正式針對非緊急傷病救護車濫用個案,開始收費,到今年四月二十二號,消防局一共開出了十二張收費單,各收費一千八百元,消防局緊急救護科長王證雄說,這十二張收費單,都是民眾叫救護車送醫,卻沒有到急診室就醫,幾乎都是要到醫院複診、看報告,經認定濫用,就會開出一千八百元的收費單。

消防局緊急救護科長王證雄說,甚至還有身障朋友,因為行動不便叫救護車就醫,審核小組會視狀況,是不是沒有其他替代交通工具的就醫方式,基於初犯,消防局都會勸導不會收費。而北市濫用救護車收費上路之後,台北市列管一百四十九位、一年叫救護車次數高達十次的民眾,收費上路之後,減少濫用兩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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