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富生技: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辭任本公司協辦輔導推薦券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7-02 14:30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6/30
2.公司名稱:康富生技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三款之規定,本公司
未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規定時間公告申報年度財務報告。
本公司協辦輔導券商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元富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發函辭任本公司興櫃股票推薦券商至102年06月30日止。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積極接洽其他證券商中,確認後另行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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