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連勝文槍擊案 馬面無期徒刑定讞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24 19:10


最高法院今天駁回連勝文槍擊案的上訴,被告「馬面」林正偉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二十萬元定讞。

連勝文選前幫國民黨籍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站台,卻遭「馬面」近距離槍擊,子彈貫穿連勝文臉部,流彈射死無辜民眾黃運聖。一審認定馬面誤傷連勝文,沒有殺害民眾的故意,因此依過失致死等罪,判處馬面二十四年;二審認為,馬面有殺人意圖,改判為無期徒刑。全案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的二審判決。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