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再生:台北廠租約將到期董事會決議遷廠於楊梅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01
2.公司名稱: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租約將到期本公司台北廠將遷廠楊梅,擴建楊梅廠。
6.因應措施:
(1)租用緊鄰現有楊梅廠廠地,作為擴建生產基地。
(2)依擴建時程進行,減少空窗期。
(3)設立多處回收場。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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