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創光電:本公司101年度辦理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條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1/23
2.公司名稱: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發行公司: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2)發行種類: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方式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GDR)
(4)發行總數:本公司本次現金增資共發行新股1,125,000仟股,其中除依
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之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
餘90%全數提撥對外公開發行,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每單位存託憑
證表彰本公司普通股10股,計發行101,250仟單位海外存託憑證。
(5)每單位GDR表彰股數:1單位海外存託憑證=10股普通股
(6)海外存託憑證每單位發行價格:4.481美元
(7)每股價格:折合新台幣12.98元(以102/01/17 Taipei Forex Inc顯示之
收盤匯率28.9660台幣折合1美元計算)
(8)發行日期:102/01/23
(9)發行地點:中華民國境外。
(10)交易地點:盧森堡證券交易所。
(11)交割方式:Euroclear/Clearstream/DTC
(12)存託銀行:美商花旗銀行
(13)訂價日:102/01/17
(14)資金運用計畫:海外購料及償還銀行美金借款。
(15)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1)償還銀行美金借款: 除減輕財務負擔外,亦可
提升償債能力暨強化財務結構,進而增加長期競爭力。(2)海外購料:節省
海外購料資金利息支出並降低匯率變動風險。
(16)對股東權益之主要影響:海外存託憑證發行價格的決定方式,係以普通
股在國內集中交易市場所形成之公平交易市價為依據,原股東仍得以接近
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價格,於國內股市購入普通股股票,無需承擔匯兌風
險及流動性風險,且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額度
雖對原股東股權造成稀釋,但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
憑證,所募集之資金預計用於海外購料、償還銀行借款等一項或多項用途
,預計將可強化公司之競爭力,並提升營運效能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有其
正面助益。
(1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1)償還銀行美金借款: 除減輕財務負擔外,亦
可提升償債能力暨強化財務結構,進而增加長期競爭力。(2)海外購料:
節省海外購料資金利息支出並降低匯率變動風險。
(18)對股東權益之主要影響:海外存託憑證發行價格的決定方式,係以普通
股在國內集中交易市場所形成之公平交易市價為依據,原股東仍得以接近
海外存託憑證之發行價格,於國內股市購入普通股股票,無需承擔匯兌風
險及流動性風險,且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額度
雖對原股東股權造成稀釋,但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
憑證,所募集之資金預計用於海外購料、償還銀行借款等一項或多項用途
,預計將可強化公司之競爭力,並提升營運效能之效益,對股東權益有其
正面助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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