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葛集團澄清公布
鉅亨網新聞中心
謹此提述馬斯葛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發表之公布,內容有關委任洪祖星先生(「洪先生」)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成員,自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該公布」)。
本公司謹此澄清,除該公布第四段載列之董事職務外,洪先生亦為民豐企業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79)(其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上述澄清並不影響該公布所載之任何其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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