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鄴:公告本公司104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2 10:13
第七條 第9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4/08/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蔡盛全董事、力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董事若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
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4/08/27~107/06/2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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