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菸酒:裁撤本公司香港辦事處鉅亨網新聞中心2013-01-23 13:25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2/01/222.發生緣由:不適用。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F-鎧勝: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下一篇華立捷:本公司一○一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有關事項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