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科技

京東警告易迅:別玩“貴就賠”,不然告你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23 08:44

每經記者 謝曉萍 發自北京

2013年,電商企業對贏利的渴望越發迫切,去年引發極大關注的價格戰,逐漸向“反價格戰”演變,且不惜以法律手段阻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知情渠道獲悉,京東已於15日正式向騰訊旗下的電商平台易迅網發去警告函,稱易迅以京東商品價格為比照,向客戶開展的“貴就賠”活動,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及相關商業道德準則。

北京市漢良律師事務所律師胡益華向記者表示,易迅的這一行為,並不違反《廣告法》及《反不正當競爭法》,從商業角度看,也是正常的商業競爭。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電商領域 “七雄爭票”(《每日經濟新聞》曾作系列報導)的背景下,以攪局者身份入局的易迅,將打擊目標直指市場排名第二的京東,並引來京東的反擊,此中意味深長。

阻擊易迅/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得的警告函顯示,發出方為京東商城的運營方北京京東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工商資料顯示,北京京東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07年4月4日,法定代表人為劉強東;以下簡稱京東),接收方為上海易迅電子商務發展有限公司,發出時間為1月15日。京東在警告函中指出,易迅網以京東商城網站商品價格為對照,向客戶開展“貴就賠”活動,“該活動違反了 《反不正當競爭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嚴重違背了公認的商業道德準則,侵害了我司合法權益”。

據了解,“貴就賠”是易迅去年年底推出的一項服務,承諾只要消費者在易迅購買的商品比京東同款商品的售價貴,就將差價返還給消費者。此前,易迅網CEO卜廣齊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易迅將繼續在北京維持對於京東商城的價格壓力,推出“貴就賠”服務,並且會將此服務作為一個長期的競爭策略。

警告函中,京東要求易迅立即停止開展“貴就賠”活動,刪除相關頁面,在易迅網首頁向京東賠禮道歉,否則,京東將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我司已採取相應的證據保全措施,望貴司權衡利弊得失,儘速糾正違法行為。我司保留追究貴司法律責任的一切權利”。

這也是京東在去年易迅網向其發起全面進攻后最為 “激烈”的反應。獲得騰訊投資並控股后,易迅正從一個區域的電商逐漸擴張到全國。自2012年初開始加速全國化佈局以來,易迅重點鞏固上海、突破深圳和廣州、攻堅北京市場。

上個月初,易迅更直接插入京東腹地北京,該公司不僅在北京主要地鐵、公交線路和各大換乘點大打廣告,更推出“一日三送”服務,其以“在北京,誰比易迅快”為主題的下廣告已經覆蓋了北京主要的地鐵、公交線路和各大換乘點。

上述內容得到了京東的證實。京東方面在發給《每日經濟新聞》的書面回復中表示:作為中國最大的綜合網絡零售商,京東商城受到諸多電商企業的關注,我們歡迎各電商平台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良性的市場競爭會不斷提升消費者的用戶體驗,對於商品的選擇和購買,消費者擁有最終的發言權。[NT:PAGE=$]

易迅網也向記者確認,的確收到了署名和蓋章為 “北京京東佰陸拾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發來的警告函,正在核實相關情況,暫時不對此進行回應。

一個細節是,在記者第一次向京東公關部核實相關事實時,對方予以否認,表示此事純屬無中生有,京東沒有向上海易迅電子商務發展有限公司發出過警告函。

京東前后反差的表現值得玩味。《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該警告函是由京東法務部直接發給易迅的,未向公關部報備。

京東承壓/

互聯網專家曹悅平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指出,多年來,京東CEO劉強東常以低價策略打擊競爭對手,如今在贏利壓力下,京東內部提出了要贏利止損的目標,而易迅網“咄咄逼人”的價格策略或成為京東實現贏利目標的最大障礙。

價格優勢也為易迅帶來了增長的銷量。根據此前易迅公佈的數據,2012年易迅銷售額取得了大幅增長,全年銷售額接近60億元,較2011年的23億元增長一倍多。尤其是在華南地區,日訂單數最高達到了4萬單,在華北地區,正式發力不到一個月,日訂單已經穩定在了1萬單以上。

京東的另一個壓力來源於供應商對易迅的態度。《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越來越多的供應商開始重視易迅這一渠道,尤其是手機類目,很多大廠選擇了通過易迅整合騰訊資源發布新品,比如某款國4核手機,在易迅首發后3天的預約量就達到了220萬部,HTC的一款高端智能手機也選擇在易迅首發,一天的預約量就超過了10萬台。在此效應帶動下,多款手機都選擇了在易迅首發。

卜廣齊此前就表示過,騰訊早就准備了大量的營銷和流量資源以保證易迅在北京市場的拓展。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供貨商表示,相比京東,易迅背靠騰訊的平台價值更為明顯。

易迅的強勢進攻已經給京東造成了壓力。據接近京東的人士透露,就在此前,京東內部定下兩大目標,第一是2013年贏利止損,而另一個目標則是“防易迅”。但此消息未獲京東官方證實。

針對京東警告易迅“貴就賠”服務涉嫌違法一事,北京市漢良律師事務所律師胡益華對記者表示,易迅針對京東的比價行為是否違法應該從3個角度來看:從《廣告法》角度來看,要求“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易迅與京東直接比價,沒有貶低京東的含義,也未生實際貶低的效果;第二,從《反不正當競爭法》角度來看,法律明確規定的不得從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中沒有此類直接比價行為,基於民商事領域“法無禁止即自由”的原則,也不構成侵權,第三,從商業角度來看,電商領域的價格戰是2012年整個行業的主題。京東在“8·15”價格大戰中亦直接向蘇寧叫板。這種直接體現競爭對手名稱的比價行為應解釋為正常的商業競爭。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