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鼎實業盈利警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本公告乃本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13.09條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內幕訊息條文而作出。
董事會謹此通知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根據對本集團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的初步審閱以及董事會目前可獲得的資料,董事會現估計,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的稅後利潤預計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稅後利潤大幅減少。
本公告所載資料乃純粹基於董事會對本集團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及現有資料的初步評估編制,而有關賬目及資料並未經本公司獨立外部核數師審閱或審核。
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在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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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乃恒鼎實業國際發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 ,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 「本集團」 )董事會 ( 「董事會」 )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 「上市規則」 ) 第13.09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 ( 「證券及期貨條例」 ) 第XIVA部內幕訊息條文 (定義見上市規則) 而作出。
董事會謹此通知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根據對本集團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的初步審閱以及董事會目前可獲得的資料,董事會現估計,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的稅後利潤預計較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稅後利潤大幅減少。利潤大幅減少乃主要由於2012年下半年本集團主要產品銷量及售價處於較低水平。此外,因國家產業政策和煤礦整合持續進行,導致無法提供充足的精煤用於焦化,本公司位於攀枝花年產200,000噸的煉焦廠已經停產。因此,本公司預期會作出相應的減值準備。
本公告所載資料純粹基於董事會對本集團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及現有資料的初步評估編制,而有關賬目及資料並未經本公司獨立外部核數師審閱或審核。
敬請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細閱本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業績公告,有關公告預期於2013年3月刊發。
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在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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