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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慧洋:澄清媒體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平面及網路媒體

2.報導日期:102/04/18

3.報導內容:關於F-慧洋背書保證餘額占淨值比率達財務重點專區須揭露標準


之相關新聞。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關於本公司之背書保證均為對集團聯屬公司之背書

保證,提供背書保證目的為購置船舶向金融機構融資,本公司為營運實務考量,集團間

採一船一公司架構(皆具實質控制力),各子公司財務、業務、重大決策皆為本公司直

接決定,且定期於董事會報告財務狀況,故並無重大風險,因此其實質與其他行業之為

他人背書保證有相當大之差距。目前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佔近期財務報告淨值比率達公

開資訊觀測站財務重點專區須揭露之標準,但未超過本公司內控程式中背書保證總額,

至目前為止尚未有不符相關規定之情事,對於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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