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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乃由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內幕訊息條文的規定及創業板上市規則第17.10條而作出。
董事會謹此知會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者,根據對本集團目前可得的未經審核財務資料之初部審閱,較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的未經審核綜合凈虧損而言,本集團預期於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的未經審核綜合凈虧損將錄得大幅度增加。
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須審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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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乃由鉦皓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內幕訊息條文的規定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創業板證?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規則」)第17.10條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潛在投資者,較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的未經審核綜合凈虧損而言,本集團預期於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的未經審核綜合凈虧損將錄得大幅度增加。
基於對目前可得的未經審核財務資料之初步審閱,董事會相信未經審核綜合凈虧損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為:(i) 銅線業務分部之經營虧損,其從二零一二年九月後期已停止經營業務; (ii) 由於全球經濟衰退引致市場競爭加劇導致溢利率下跌; 及(iii)員工成本?加部份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員工最低工資水平增加。
由於本公司仍在落實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業績,故本公告所載資料僅基於董事會按照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之初步未經審核綜合財務資料作出之初步評估,其未經本公司核數師審閱或審核。而本集團的實際業績可能有別於本公告所披露者,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者應閱讀預計於二零一三年二月四日刊發的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業績。
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請審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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