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冠通訊: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放暨上市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6月2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委員會101年12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6533號函申報生效,並奉經濟部102年1月16日經授商字第102010100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訂定於102年2月7日(星期四)為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上市日期。
二、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已發行股數:411,305,091股(含私募股票42,228,93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113,050,910元。
(三)增資後發行股數總額:420,848,091股(含私募股票42,228,93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4,208,480,910元。
(四)獲配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不得將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股份出售、質押、轉讓或贈與他人,亦不得設定任何負擔或作其他其他方式之處分,但因繼承者除外。
2.不得參與配股配息。
3.無表決權。
4.除上述限制條件外,其他權利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務代理機構:華冠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股務室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湖街58號12樓之1,電話:02-26587718)
(六)本次增資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預計於102年2月7日上市並採無實體發行。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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