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經濟示範區 陳沖指示研擬特別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行政院政務會談今天討論「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草案,根據經建會的規劃,將推動發展「產業創新整合」等五大區域產業中心。閣揆陳沖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是台灣經濟自由化的「最後一哩」,對國家競爭力和經濟發展影響深遠,他要求經建會應該儘速提出具體方案,並且展開特別法的立法作業。(李人岳報導)
行政院政務會談16日討論「自由經濟示範區計畫」草案,經建會在規劃報告中指出,「自由經濟示範區」將結合台灣的產業、創新、地理位置和文化優勢,發展「產業創新整合」、「農產品加值運銷」、「新世代自由貿易港」、「國際人才培訓」以及「國際健康醫療」等五大區域產業中心。希望藉此讓台灣和國際接軌、提升國家生產力、釋放企業經營活力,將台灣打造成為亞太自由經貿中心。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轉述,閣揆陳沖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是台灣經濟自由化的「最後一哩」,對國家競爭力和經濟發展影響深遠,相關議題已經獲得高度共識,他指示經建會應該儘速提出具體方案,並且展開特別法的立法作業。鄭麗文說:『院長請經建會與相關部會研商定案,儘速研提具體方案報院核定,並同時積極展開立法作業。目前經建會主委也已經開始積極展開特別法的相關作業。』
陳沖指出,在法規調適方面應持續協調,例如勞動力的法規問題也應考慮人力供需的角度。他強調,希望透過自由經濟示範區營造良好投資環境,創造台灣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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