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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法院判兩名汙衊海軍的記者無罪開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1 14:43


泰國南部「普吉島」法院裁定兩名被控誣衊泰國海軍、違反電腦犯罪法的記者無罪開釋。

這兩名「普吉新聞網」的記者分別是澳洲籍的「莫瑞森」及泰國籍的「邱提瑪」,他們在2013年報導人口走私事件時,引述人蛇的話說,若送錢給泰國海軍,那麼海軍對偷渡活動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這些偷渡者大多是來自緬甸及孟加拉的難民。

泰國當局指控並審判這兩名記者一事,引起國際人權團體及聯合國的譴責,「國際特赦組織」也指責泰國當局以「電腦犯罪法」作為工具,打壓獨立媒體。現在泰國法院裁定不起訴,人權團體也表示,樂見當局尊重新聞自由。(兩名記者照片取材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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