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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新聞小辭典-附買回協議(Repurchase agreement)

鉅亨網吳修廉 綜合報導

附買回協議(Repurchase agreement) 通常簡寫為 Repo,最常用於募集短期資金。

交易雙方同意標的持有人賣出標的,並在未來約定日期買回標的。回購價格必須高於賣出價格,兩者之間的差異由回購利率(Repo rate)決定。


原先購入標的的一方為貸款人,賣出標的方為借款人,為了確保賣方之後會履行買回該交易物的義務,賣方往往需要提供擔保品給買方,並在賣方無法如約履行協議時,由買方擁有擔保品。

聯準會在解決次級房貸問題所引發的信貸緊縮情況時,也曾多次運用附買回協議的方式,向主要交易商透過買回協議的方式,注入資金至金融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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