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免征大病保險 經辦險企監管費
鉅亨網新聞中心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保險公司經辦大病保險將迎來利好,保監會將對經辦險企的大病保險保費收入實行免征監管費。
昨日(4月9日),保監會正式發佈通知稱,經過財政部和發改委同意,保監會將對保險公司經營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免征保險業務監管費。
在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同意對保險公司經營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免征保險業務監管費的復函》稱,爲降低大病保險運行成本,充分發揮大病保險資金效用,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水平,同意保監會對保險公司經營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免征保險業務監管費。
某險企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士在與《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交流時表示,不收大病保險監管費有利於降低保險公司經營成本。大病保險主要是由地方政府從基本醫保的節餘中拿出一部分資金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大病保險服務,借此來提高參保民衆的保障水平,是一個政府專案,保險公司在這中間扮演著經辦者的角色。在一定程度上大病保險與交強險有一定的相似性,所以至少有三個方面的稅費需要關注。即營業稅金及附加、監管費、保險保障基金。
上述險企人士坦言,大病保險專案保險公司的保障基金肯定要交的,而營業稅的問題可以根據“一年期健康險免征營業稅”的規定向國稅總局報批,經國稅總局批准之後,一年期的健康險可以不交營業稅,但在沒有批下來之前還是要交納的,當然國稅總局批復下來之後,其營業稅會返還的。相比之下保險保障基金、營業稅、監管費這三項,監管費是最低的。他認爲,不向保險公司收監管費,有利於降低大病保險的經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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