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傳科技:本公司代重要子公司瑞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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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2/04/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許付松
董事:洪德富
董事:瑞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瑞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曉華
董事:江淑慧
獨立董事:黃文進
獨立董事:邵建華
獨立董事:方文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董事、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可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
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瑞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曉華)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北京瑞傳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兼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上地創業路8號群英科技園區5號樓4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電子監控產品、網路通訊產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該公司為本公司之母公司間接持股之子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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