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鉅樂部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公告

漢康科技:為張嘉元涉嫌違反證卷交易法等案件,依法提出告訴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09 17:42

第二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張嘉元

法院名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101年11月20日以北檢治 露101立22264字第79063號函,

指定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站限期調查相關證據後再進行偵查。

2.事實發生日:101/11/0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中華民國101年11月07日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告訴。

一>於100年9月13日張嘉元利用虹光聯合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合豐節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淘空本公司8,505,000元。

二>於100年10月17日張嘉元利用均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豐節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淘空本公司4,923,343元。

三>於100年7月5日張嘉元利用分別向東陽行動股份有限公司、銳智實業股份有限

公司購貨,出貨予鼎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淘空金額為22,295,207元。

4.處理過程:已提出告訴,目前靜待法院通知處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35,723,550元

(前已予全額提列呆帳,尚不及影響公司財務營運)。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向法院提出告訴,並向虹光聯合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均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鼎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分別向法院申請支付指令追

討應付貨款。

7.其他應敘明事項: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站調查偵辦中。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