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德:本公司相關人員接獲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書之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謝子仁及董事盛海天。
法院名稱:台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
相關文書案號:101年度偵字第2646號。
2.事實發生日:102/01/0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謝子仁及董事盛海天因涉違反證券交易法及
刑法,經台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公訴。
4.處理過程:本案已進入法律程式,一切靜待司法審理。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
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當事人表示未有違反證券交易法及刑法情事,
已委任律師依法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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