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世界:補充公告本公司處分百分之百持有輝群股份有限公司(名稱暫定)之股權(補充交易相對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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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輝群股份有限公司(名稱暫定)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02/1/8~102/1/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13,140,000股,每股價格12.91元,交易總金額169,637,4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實
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大同生科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同為大同股份有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
被投資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大同生科股份有限公司從事醫材及照護相關事業,有意整併醫療資訊業務,未來擬朝醫
療健康照護方向發展,提出向本公司購入輝群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權。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標的:輝群股份有限公司(名稱暫定),為本公司持股百分之百之子公司群輝康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割新設之公司,亦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清單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視為組織重組產生之資本公積,依基金會95-083函解釋,可依公司法規
定,將此資本公積作轉增資或配發現金股利。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預計於交割當日以匯款方式一次付清。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參考鑑價公司出具之評價報告所擬定之價格區間,交易價格擬定為每股12.91元,並經審
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討論通過。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積持有數量13,140,000股,金額131,400,000元,持股100%,無權利受限情形。
12.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占總資產8.28%,占股東權益13.52%,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699,000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聚焦公司兩大營運方向規劃及大陸投資,將公司有限資源設定加以調整,加重力量於大
陸投資及雲端運算,擬以獲取出售價款之資金供投入長期規則方向之領域。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陳志偉董事認為出售之理由不夠充份,予以反對。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01年11月26日
18.監察人承認日期:
1.民國101年11月23日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輝群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事宜,包括但不限於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或客觀事實需
要,均授權本公司董事長全權處理。
本次補充公告1.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2.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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