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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棄股只要郵局寄存證信函至發行公司

鉅亨網新聞中心

集保結算所今天宣布,今天開始,投資人拋棄股份作業將有重大變革,投資人只需先至郵局寄發存證信函至發行公司,通知公司拋棄股份,再持存證信函副本至往來證券商申請拋棄股份,即可完成所有權移轉予發行公司作業,不需浪費時間管理該等有價證券,相關公職人員與中低收入戶者之權益也將不再受到影響。

集保表示,依過去規定,投資人集保帳戶內若有下市櫃、下興櫃且無股務承辦單位之有價證券,因無公開交易市場可供賣出,或因公司處所不明,無股務單位可尋,導致投資人無法順利拋棄所持有之股份,由於所有權仍屬投資人,因此造成公職人員每年須重複申報已無價值之股份。


集保結算所指出,事實上這些公司重整成功恢復營運機率微乎其微,根據統計,目前保管之下市(櫃)、下興櫃且無股務承辦單位之有價證券,共計有129檔、股數超過120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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