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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永美科技:本公司向申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資本額變更登記核准乙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3/12/29

2.發生緣由:本公司申請發行新股變更登記,經核符合規定,准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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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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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文日期:103/12/29

三.發文字號:北府經司字第1035206336號

四.主旨:本公司申請發行新股變更登記,經核符合規定,准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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