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2/29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廣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
內第四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150,000,000元
4.每張面額:100,000
5.發行價格:依面額發行
6.發行期間:五年
7.發行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10.承銷方式:詢價圈購
11.公司債受託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託部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詳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
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其相關條件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
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詳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其相關條件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詳本公司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其相關條件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詳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
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詳國內第四次無
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