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放棄加拿大身份太容易 恐遭冒名

鉅亨網新聞中心

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是許多人夢寐以求的“特權”(privilege),為提高其價值,聯邦日前剛推出金額高達200萬元的“風險投資移民”計劃,海外富豪要花費巨資才能取得楓葉卡(pr card)。但偏偏有人取得移民身分后主動放棄,確實讓許多人百思不解。

移民部近年大刀闊斧改革移民政策,但“主動拋棄永久居民身分”的措施,遭外界質疑不安全,恐生弊端。圖為移民部長亞歷山大。(本報資料照片)


根據移民部網站,會申請主動拋棄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的原因很多,例如:

●擔任外國政府的使節或官員。

●有意取得其他國家公民權或永久居留權,而該國要求當事人放棄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

●離境過久,不符永久居民的居住條件,又不想等候簽證官員裁定是否仍具加拿大永久居民資格,或想避免在入境處(port of entry)被攔阻。

●不想繼續在加拿大永久居留。

但前提是這些申請人必須具備另一個國家的公民權或永久居留權,才能主動放棄加國永久居留權。申請人若未滿18歲,須獲所有監護人的書面同意,方可申請。

根據新規定,移民部收到“主動拋棄永久居民身分”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檔案,且書面審核通過后,申請人的永久居留權即被取消,不能享有相關社會福利,亦不得申請公民入籍,正在審理中的公民入籍申請亦將取消。

但拋棄永久居留權的申請僅止於個人,不影響其家庭成員,除非他們也申請放棄。若申請人有尚在審理中的家庭團聚(family class)移民申請案,也將立即中止,拋棄身分的申請一獲準,家庭團聚申請也同時遭拒,不退還申請費。

申請人若在加國境內申請拋棄居留權,獲準后身分直接轉換為臨時訪客,無需另行申請訪客簽證,可繼續在境內停留六個月,若想停留更長時間,到期前須申請延簽,除非取得移民部同意,否則停留期間不得工作或就學。若在海外申請,獲準后想進入加拿大須先申請訪客簽證。

郵寄申請便民 恐遭冒名拋棄

移民部近期推出“主動拋棄永久居民身分”(voluntarily renounce pr status)新措施,讓有意放棄移民身分者采郵寄申請。但過於“便民”,相關證明檔案只要影本,費用全免,許多人擔心出現弊端,例如夫妻失和或遇財物糾紛,新移民可能在不知情下,遭人冒名拋棄身分。

由於“主動拋棄永久居民身分”的申請程式過於“便民”,外界擔心恐生弊端,讓無辜者的居留身分遭人冒名放棄。圖為楓葉卡樣張。(取材自移民部網站)

為方便有意放棄加拿大永久居留權的人士,聯邦移民部近期推出imm5782表格,允許新移民主動拋棄永久居民資格,且無論人在海外或境內,均可郵寄申請,且完全免費,只要移民官書面審核通過,申請人的永久居民身分立即失效。

盡管手續簡便,但有人擔心這種方式極不安全,很容易衍生弊端。因為申請時要求commit的證明檔案,例如楓葉卡(pr card)、護照、出生證明等,只須影本即可,萬一有人出於報復或惡作劇,極可能在當事人毫不知情的狀況下,遭人冒名拋棄永久居民身分。

盡管某些人基於個人理由必須放棄加拿大永久居留權,但外界擔心的情況也可能發生,例如夫妻失和或家庭成員間有財務糾葛爭,擁有公民權的一方可能借此讓對方喪失永久居民身分;與雇主或同事不歡而散或得罪他人的新移民,有時甚至只是個人資料外泄,都可能因楓葉卡與護照影本外流,讓永久居民身分莫名其妙的遭撤銷。

這項新措施在網絡上引發討論,有網友建議移民部應設法防堵漏洞,以免無辜人士受害,可行方案包括:

●申請人須送交楓葉卡原件,而非影本

●申請人須commit放棄永久居留權的“宣誓書”(affidavit)

●須繳納申請費,而非免費辦理

●簽證官須與申請人親自面談,查檢所有檔案正本,了解其拋棄永久居留權的原因

(本新聞來源:和訊網)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