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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笙泉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配合本公司申請股票上櫃依規定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初次上櫃公開承銷案,擬修改現金增資計畫之資金用途。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2/2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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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視實際發行價格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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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核准後,並授權董事長處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及與承銷商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之15%計750,000股由

員工認購,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8.公開銷售股數:4,25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公司已於103/09/11召開臨時股東會決議通過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之議案,

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第3項原股東優先分認規定之限制,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61條規定

辦理。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發行計畫之主要內容(包括發行價格、實際發行數量、發行條件、計畫項目、

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可能產生效益及經核准發行後訂定之增資基準、股款繳納期間、

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期間等之議定、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其他等相關事項),

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宜,或因應主管機關之核定內容、法令變更及基於管理評

估或客觀條件需要修正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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