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捷迅:經主管機關通知澄清105/02/27工商時報B5版之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6-03-01 11:49第三十四條 第26款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5版2.報導日期:105/02/273.報導內容:報導內文「捷迅去年前三季毛利率……法人估計去年每股盈餘上看3.5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上述報導內容係屬媒體及法人自行臆測推估, 本公司去年度財務報告尚經會計師查核中,財務相關訊息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為準,特此澄清。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F-喜康:更正公告 代子公司喜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與美國Affinita Biotech簽署長期委託開發與製造合約(日期誤植)。下一篇台灣Honda下修今年車市僅41萬台 比裕隆、和泰更保守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