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彩科: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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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一、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8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8156號函。
二、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晶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利率為0%。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發行期間為3年,依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本轉換債之票面利率為0%,故無需訂定付息日期及方式。除債券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一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本公司由次級市場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之103.03% (實質收益率1%)以現金一次償還。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每年度營運產生之資金項下支應。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數額:不適用。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每張債券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額定股份總數15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總數78,597,815股,計785,978,150元整。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餘額:截至一O三年六月三十日止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計算,為新台幣923,809元。
十一、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二、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瑞興商業銀行(股)公司。
十三、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華南商業銀行民生分行。
十四、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檔案:銀行保證,委任保證契約,證明檔案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六、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檔案:
(1)名稱: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桃園分公司。
(2)證明檔案:雙方簽訂委任保證合約。
十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董事會之議事錄:依規定免予公告。
二十一、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本次發行公司債係採無實體發行。。
二十二、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陳列處所台灣證券交易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索取方式:附回郵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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