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華精密:公告應華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應華三,代碼:53923)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03年10月20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8-27 17:42
(一)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本轉換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一)規定,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翌日(民國102年5月25日)起至到期日前四十日(民國105年3月15日)止,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在櫃檯買賣中心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103/7/16~103/8/27)超過當時本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43.91元)達百分之三十(含)(57.08元)以上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發給債權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權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債券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一份一個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且函知櫃檯買賣中心公告,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該債券持有人之本轉換公司債。
(二)另依第十八(三)規定,若債券持有人於「債券收回通知書」所載債券收回基準日前,未以書面回覆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日為憑)者,本公司得按當時之轉換價格,以通知期間屆滿日為轉換基準日,將其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
(三)依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茲訂定債券收回相關事項如下:
(1)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03年9月18日至103年10月17日
(2)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03年10月17日
(3)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03年10月20日
(4)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03年9月18日
(5)債券收回價款發放日期:103年10月24日
(四)本轉換債收回手續如下:
本公司採帳簿劃撥方式辦理轉換公司債收回,貴債權人可於受理開始日前一個營業日(103年9月17日)起至收回截止日之前一個營業日(103年10月16日)止,直接至原交易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辦理債券收回手續,集保結算所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事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
(五)本公司依本辦法將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每張債券收回價格為新臺幣100,000元,並統一於103年10月24日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支付予各申請人。
(六)若債券持有人未於前項受理收回期間申請辦理債券收回手續,本公司得按當時之轉換價格(目前為每股新臺幣43.91元),以債券收回基準日(103年10月17日)為轉換基準日,將其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本債券亦將於103年10月20日起終止上櫃買賣。
(七)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包括地址及電話):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