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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策:澄清103年12月12日經濟日報C4版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12/12

2.公司名稱:健策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報導健策將獲日手機大單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有關報載本公司預計營收及成長等相關訊息,非本公司公佈之訊息

且產品及客戶多元化是本公司業務持續發展的重點,本公司一向不針對客戶

之訂單狀況發表評論,有關接單獲利之訊息,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佈之資料為主,特此聲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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