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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64,850,000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3/05/27~103/08/26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297,000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20~50,惟當公司股價
低於所訂之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
回股份。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03/05/27~103/08/26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149,000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3,912,400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26.26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1,074,000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42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與兼顧市場機制,公司視股價變化
及成交量狀況採行分批買回規則,故本次買回庫藏股未能依原預定數量全數買回。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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