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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 年11月30 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4008 號函暨本公司「101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
貳、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101年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初次於103年8月26日經由員工行使認股權利計140單位,每單位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1,000股,可轉換本公司普通股計14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新台幣1,400,000元,轉換之普通股於103年9月1日興櫃買賣,茲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於後:
四、換發後股份及實收資本額:普通股22,64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實收資本額為226,400,000元。
五、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六、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
七、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TEL:(02)2361-1300。)
八、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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