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空:補充公告本公司103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經本年9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60億元,發行新股6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11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44325號函核准自103年11月17日申報生效在案,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長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G501011民用航空運輸業。
2.G502011普通航空業。
3.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蘆竹市新南路一段376號。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7至9人(含獨立董事2至3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五)訂定章程之年月日:78年3月31日訂定,最近一次修訂日期為102年6月24日。
(六)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2,589,450,050元,分為3,258,945,00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1.除依法保留10%計6,000萬股公開承銷,及10%計6,000萬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80%計4億8,000萬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每股認購0.147286928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12月17日前向本公司股務部辦理合併拼湊整股之登記,員工及原股東認購不足或逾期未拼湊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2.現金增資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7元。
3.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103年12月26日至104年1月26日。
4.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8,589,450,050元整,分為3,858,945,00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九)增資計劃概要:償還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十)代收股款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民權分行、第一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華南商業銀行城東分行。
(十一)股票承銷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股款繳納憑證上市日期及股票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
三、茲訂定103年12月17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3年12月13日起至103年12月1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3年12月12日17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部(台北市民生東路二段166號2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3年12月12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部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最近年度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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