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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8/15
2.公司名稱:欣欣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全國媒體
6.報導內容:103年8月15日新北市新店安康路二段中午發生社區大樓氣爆,造成人員傷亡
。
7.發生緣由:氣爆。
8.因應措施:本公司8月15日12時00分接獲消防局通知新店區安康路二段159巷口大樓發生
氣爆,便即刻派員至現場協助救災。並於12時15分抵達現場,為安全考量緊急關閉該大
樓瓦斯開關。且通報主管機關,成立甲級災害應變中心,隨即展開支援救災必要措施。
9.其他應敘明事項:氣爆原因由警消單位進一步調查中,據現場消防人員說明事發現場瓦
斯爐開關未關閉。依本公司現場人員目測,初步認定天然氣管線外觀正常。本公司會配
合相關單位後續調查作業,本事件對於本公司財務損失尚待評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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