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宏泰人壽:依財務會計準則第34號公報之規定認列減損損失15,640,551元。鉅亨網新聞中心2014-11-28 17:4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3/11/282.發生緣由:針對以攤銷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帳列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具減損跡象者,進行現金流量測試之減損評估,其測試結果顯示減損損失金額合計為15,640,551元。上述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3.因應措施:依財務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公報之規定立即於103年11月之財務報表中認列減損損失15,640,551元。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下一篇聯笙電子:公告本公司10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延長洽特定人繳款期間相關事宜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