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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發生日起始日:20141228
事實發生日終止日:20141228
發生緣由:依北基四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因應措施:(一)債券持有人得於賣回期間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書面通知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且不得撤回)要求本公司以債券面額金加計利息補償金將其所持有之轉換公司債贖回,滿二年為債券面額之101.51%(實質收益率為0.75%),本公司受理賣回請求,應於賣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以現金贖回本轉換公司債。 (二)債券賣回基準日:103年12月28日。(三)債券持有人以書面通知發行公司辦理賣回期間:103年11月28日至103年12月23日止。(四)轉換公司債停止過戶期間:不適用。(五)發行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六)債券已存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者,債權人得自債券賣回通知之始日(103年11月28日)之前一營業日起至屆滿日(103年12月23日)之前一營業日止,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
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0
受影響之證券種類:轉(交)換公司債
受影響之證券期別:4
受影響之證券券別:
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類型:債券行使賣回權
債券代碼:89274
票面利率:0.00000
本次利率重設日期:0
下次利率重設日期:0
債息對照表:
本月底發行餘額:0
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0
償還本金金額:0
付息:0
下櫃日期:0
評等種類:
評等機構:
信用評等等級:
評等日期:0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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