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電子:應證交所要求澄清聯合晚報訊息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3/11/27
2.公司名稱:信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
6.報導內容:市場預期信邦明年營運將持續雙位數攀升...汽車應用明年也可望有雙位數
成長表現
7.發生緣由:該報導係該報依市況及本公司已公告之財務報告善意推估,本公司未自願
公告財務預測,投資人請依本公司公告之營收獲利資訊為準
8.因應措施:應證交所要求公告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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