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嘉晶:本公司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103年10月1日至103年10月31日止請求認股增發新股情形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已交付新股說明﹕

本公司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

1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64992號函,准予發行之

員工認股權憑證1,500單位,每單位得認購股數為


1,000股,計得認購普通股1,500,000股,於103年10

月1日至103年10月31日止,請求換發新股14,000股,

每股認購價格為新台幣17.15元。

二、前項增資新發行之股份,依規定不印製股票,並於收

足股款後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撥入各股東之

集保帳戶內。

三、經請求認股之普通股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

通股股票相同。

四、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電話:02-2381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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