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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大綜電腦:本公司102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董事會決議日期103年8月12日

壹、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9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102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5,406,324元,並以盈餘新台幣29,734,79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 2,973,47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00,050,99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於民國103年7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8694號函核准在案。

貳、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下:

一、公司名稱:大綜電腦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CC01110 電腦及周邊設備製造

CC01120 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CB01020 事務機器製造業

E604010 機械安裝業

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E701011 電信工程業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E601020電器安裝業

F10907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F113020電器批發業

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F113110電池批發業

F116010照相器材批發業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F209060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

F213010電器零售業

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F216010照相器材零售業

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F401010國際貿易業

I103060管理顧問業

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

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JE01010租賃業

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E701020 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業

E70103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

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E701040簡易電信設備安裝業

F114060 船舶及其零件批發業

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F301010 百貨公司業

F399010 便利商店業

F399040 無店面零售業

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

ZZ99999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民族一路1163號。

四、公告方式:輸入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之。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80年10月5日,最近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2

年6月28日。

七、原有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本公司登記資本額新台幣32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32,000,000股,已發行 股份新台幣270,316,200元,分為27,031,62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完成變更登記為新台幣270,316,200元,分為27,031,62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登記資本額新台幣320,000,00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00,050,990元,分為30,005,09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九、分派現金股利暨增資發行新股股總額及條件如下:

1、現金股利:新台幣5,406,324元,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份,每仟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00元(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2、盈餘轉增資:

(1)盈餘轉增資新台幣29,734,790元,發行新股2,973,47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載之股份,每仟股無償配發110股。

(2)本次增資新股,其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辦理增資配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辦理併湊成整股,並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其放棄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十、本次增資股票,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另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3年10月24日。

十一、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

十二、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用無實體發行)

十三、股票過戶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參、股票停止過戶日期:

(一)本公司董事會訂於民國103年9月6日為除權(增資配股)基準日及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規定自民國103年9月2日起至民國103年9月6日停止股票過戶。

(二)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民國103年9月1日下午四時前,駕臨或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2718-6425)辦妥過戶手續,俾能享受配股、配息之權利。

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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