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警殺黑人免罪 全美怒吼 民權轟司法不公 歐巴馬促尊重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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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陪審團決定不起訴槍殺布朗的警員後,弗格森群情洶湧,圖為示威者攻擊警車泄憤。
圖片來源:法新社/香港明報
美國18歲黑人青年布朗喪命白人警員威爾遜槍下一案連月來掀起警察濫權與種族歧視爭議,密蘇里州聖路易斯縣大陪審團昨(25)日決定不對威爾遜作刑事檢控,旋即在紐約、華盛頓等大城市觸發示威,案發地點弗格森鎮更爆發3個月以來最嚴重騷亂。民權組織與非裔國會議員抨擊司法不公,本身為黑人的總統歐巴馬則強調美國「是建基於法治的國家」,促請國民冷靜接受大陪審團決定。
香港《明報》綜合外媒報導,聖路易斯縣檢察官麥卡洛克(Robert McCulloch)在美國時間周一晚宣布,3名黑人和9名白人組成的大陪審團聽取名60位證人的證辭及審視閉路電視等證據等等,找不到可以起訴威爾遜(Darren Wilson)過失殺人至一級謀殺等5個可能指控的「可能理由」。麥氏沒有透露陪審員是否意見一致。依例12名陪審員中至少要有9人同意,才能起訴。
連月為布朗(Michael Brown)在手無寸鐵況下斃命叫屈的民眾紛紛怒斥大陪審團決定不公允,全美多個大城市均有示威。在首都華盛頓,大批人在白宮外揮舞標語,呼籲政府「終止種族主義警察恐怖活動」,部分人躺在賓夕法尼亞大道上抗議。紐約市有逾1000人遊行穿過時報廣場,另有約200人在聯合廣場集會,擺出「囚禁殺人警員」、「關注黑人性命」等標語。奧克蘭示威者堵塞主要公路交通。芝加哥、費城、亞特蘭大、西雅圖、洛杉磯、丹佛等地亦有示威。
在弗格森鎮(Ferguson)警局外,布朗的母親聞悉決定後憤怒指著排列在警局前面的警員,高叫「他們錯了!」儘管現場的國際特赦組織人員勸喻民眾冷靜,但示威者叫喊「司法制度再次有負於我們」,部分人向警員擲石或扔玻璃瓶,有的踢打或跳上警車、砸爛車窗,甚至燒車,還有人攻擊警署對面街的商廈,商業區許多事前已用板子圍起的商舖遭砸爛櫥窗、搶掠、縱火。
有店東說:「我們早知道假如裁決不符人們所願,就會有這種結果。我不意外。情況甚至將會更糟。」一名31歲青年望著燃燒中的警車說:「這不是搞破壞,這是在對抗不關顧民眾性命的警察組織。」防暴警察發射煙霧彈與催淚彈驅趕示威者,又動用裝甲車慢駛巡邏。周二凌晨時分,大部分示威者散去。事件中多人被捕。
布朗的家屬發表聲明呼籲民眾和平示威:「我們知道很多人對我們的痛苦感同身受,但我們呼籲你們以可帶來積極改變的方法宣泄你們的無奈。」奧巴馬亦呼籲民眾布朗家人的意願。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發表聲明稱將繼續為爭取種族公義抗爭,「我們必須終結那種令警方看起來像是佔領軍,強加自己意願控制社區的治安模式」。國會黑人黨團主席富奇(Marcia Fudge)指大陪審團的決定是「司法失當」,似乎印證在美國殺害黑人不需付代價的「不明文規則」。有議員號召民眾像1950至60年代民權運動般以和平方式爭取權益。(接 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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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者與警員衝突,部分人情緒激動。
圖片來源:法新社/香港文匯報
美國大陪審團不起訴槍殺黑人青年布朗的警員威爾遜,決定震動全美。報導指,美國有些州份法例對執勤警員的用槍限制較寬鬆,只要警員相信疑犯可能威脅性命,必須自我防衛或保護其他人,便可開槍先發制人。即使因此殺死疑犯,亦很少警員會被控告和入罪,反映相關檢控門檻頗高。
香港《文匯報》綜合外電消息,美國各州對於警員使用致命武力(如開槍)的規例不盡相同,密蘇里州大學教授克林格表示,密州法律對警員開槍處理較其他州份寬鬆,有助威爾遜脫罪。有關條文列明,只要警員「合理地相信」疑犯企圖利用致命武器,或意圖危害他人性命,且警員「合理地相信」使用致命武力有助拘捕,便可開槍制服疑犯。
最高法院在1985年及1989年的判決指,條文中「合理地」並非單就客觀結果而言,大陪審團應以警員在執法時的角度,來分析動武行為是否恰當,並顧及考慮時間倉卒等因素。陪審團需提供有力證據證明警員蓄意殺人,才能落案起訴。由於人的想法極難觀察及證明,只要警員堅持動武時以為有即時危險,便容易因證據不足而獲疑點利益,不被起訴。在今次案件中,威爾遜便以自衛為由,辯護當日向布朗連開12槍之舉。
鮑靈格林州立大學研究發現,2004年至2011年間,美國共有2,718宗執勤警員「合法殺人」事件,當中僅41人被控謀殺及誤殺,佔總數1.5%,顯示檢控門檻之高。卡托研究所調查2009年4月至2010年底共1.1萬宗警員行為不檢指控,發現當中3,238宗案件有警員被刑事起訴,最後只有1063宗(33%)罪名成立。學者再研究2009年平民重罪指控,發現66%被判罪,顯示警員的入罪率低過普羅大眾。
有學者指出,陪審團和法官一般不太願意對警員提出刑事起訴,因為這類指控是因執法行為而招致。若是以自衛為理由開槍,陪審團亦會較同情警員。分析認為,相關監管條例寬鬆,令警員在表面證供充足下,依然難被起訴。律師萊特富特更指,警員對「即時危險」的判斷可能受膚色影響,尤其在弗格森這類黑人居民佔多數的地方。
布朗家屬代表律師克倫普在大陪審團裁決前指,負責本案的聖路易斯縣檢察官麥卡洛克沒按照慣例,主動向開槍警員威爾遜提出控罪,甚至一直不向大陪審團建議可控告的罪名,令陪審員考慮時缺乏方向,對此感到失望。
今次的大陪審團自8月底組成一刻開始,已惹來不少爭議,因為12名陪審員僅3人是黑人,其餘全是白人,麥卡洛克更是出身警察世家的白人,其父親在50年前被持械悍匪射殺殉職。有律師曾擔憂他難以持平,要求撤換檢察官,但遭到麥卡洛克拒絕。
克倫普批評麥卡洛克僅羅列所有證據,但以保持公正為由,沒盡力引導大陪審團或提出任何可能控罪,與他過去28年的做法完全不同。克倫普質疑對方偏幫警察,令威爾遜享有「額外的公平」,損害司法。
不過有法律專家表示,檢察官不就爭議性案件向大陪審團建議控罪有先例可循,分析指檢察官深知有關案件已成全國甚至國際焦點,他們不願負上政治風險,因而拒作任何建議,實行「少做少錯」。 (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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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報導,雖然大陪審團決定威爾遜免被起訴,但美國司法部正就本案作兩項調查,包括威爾遜是否侵犯布朗的公民權,以及弗格森警方是否種族歧視。另外,若有新證據出現,大陪審團可重新決定是否起訴威爾遜。布朗的家人也可以提出民事起訴,但專家指成立機會不大。
美國司法部長霍爾德周一晚發表聲明稱,聯邦政府的調查從一開始就一直保持獨立。他說,司法部將繼續就針對弗格森警務模式或警務行為涉嫌違憲的指控進行調查,包括是否過度使用武力和經常出現針對特定族裔的情,以研究是否需要改革。
司法部亦就威爾遜有否侵犯布朗的公民權進行調查,但《華盛頓郵報》引述調查消息稱,司法部起訴威爾遜的機會不大。過往案件顯示,司法部的調查需時長且很可能不了了之。布朗家人的代表律師對聯邦政府介入的結果感悲觀。
布朗家人可循民事方向控告威爾遜及弗格森警方造成布朗非正常死亡。他們最近聘請一名知名法醫為布朗重新驗屍,有線新聞網絡(CNN)分析指這顯示他們可能尋求發起民事訴訟索償,但法律界人士指出,若威爾遜刑事罪成,民事訴訟機會會較高。
威爾遜目前仍面對弗格森警方內部調查。由於本案爭議未息且人身安全受威脅,他難以再在弗格森當差。消息人士稱,他正與警方商討拿取一筆款項後離職。現年28歲的威爾遜上月24日與比他大9年的同袍女友低調結婚,目前兩人在聖路易斯一秘密地點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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