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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11/24
2.公司名稱:智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買回庫藏股份數量累積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四。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買回股份數量累積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四
或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以上之日期:103/11/24
(2)本次買回股份數量:722,000股。
(3)本次買回股份總金額:20,170,675元。
(4)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27.94元。
(5)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2,923,000股。
(6)於買回期間內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
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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